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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年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11-0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
各学院(部)、各实习带队教师、全体教育实习学生:

根据我校教育实习工作整体安排,2023级师范生(含公费师范生、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)教育实习即将进入总结与研习阶段。为做好师范专业“三习”递进贯通衔接工作,切实保障教育实习质量,现就做好2023级师范生返校、教育实习总结及研习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返校安排

(一)公费师范生、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

2023级公费师范生、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集中实习和分散自主实习统一于2026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结束。各学院(部)和实习带队教师要有序组织学生返校。学生返校后,实习带队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(部)做好管理交接,学生所在学院(部)负责做好后续教育管理工作。

(二)普通师范生

普通师范生于2026年11月30日前结束实习,后续相关工作按照各培养单位教学计划安排执行。

(三)实习总结与成绩评定

实习带队教师应提前联系实习基地指导教师,共同做好实习生实习总结及成绩评定工作(教育实习手册第161—162页须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填写评语、签字并加盖公章;实习手册中听课记录、班主任见习周志、教案及教育实习中期反馈表指定位置,须由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签字。学院签字盖章后的教育实习成绩考核表由学生本人复印留存)。同时做好与实习基地的交接工作,确保实习生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。

二、总结与研习阶段工作安排

202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与教育研习阶段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。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
(一)各学院(部)要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见习与研习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结合专业特点和师范专业认证要求,制定本院学生总结和研习工作计划。

(二)各学院(部)要深入贯彻陕西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将教育家精神融入研习各环节,强化教师职业自律,引导师范生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。

(三)各学院(部)可根据实际安排“基础教育名师讲堂”,邀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名师、名校长与实习生开展交流。

(四)各学院(部)要组织优秀实习生开展实习汇报课展示等活动。

(五)各学院(部)要在充分听取实习领导小组成员、带队教师及相关人员意见,并结合教育实习检查情况,形成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。

(六)教务处根据带队教师工作表现,按带队教师总数的30%进行评优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(七)带队教师按要求做好各类票据整理工作,及时办理实习费用报销手续。

(八)实习带队教师按所带学生总人数的10%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;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按20%比例推优;在云南瑞丽、云南镇康、广西防城港、西藏阿里、新疆阿克苏、辽宁丹东、哈密等地区学校开展集中实习的小组,带队教师按所带学生总人数的30%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。

(九)分散自主实习及其他非集中实习学生不参与评优。

三、实习学生需向所在学院(部)提交的材料

(一)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手册;

(二)教育实习调研报告(不少于2000字)1份(制式表格见附件);

(三)主题班会活动方案1份;

(四)教学设计1份(制式表格见附件);

(五)多媒体课件1份;

(六)《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总结报告》(PDF格式,命名格式为:学院—学号—姓名;在实习管理系统中提交);

(七)陕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教育研习考核表。

以上材料,请于2026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(材料一、七)和电子版(材料二至六)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处。

四、带队教师需向学院(部)提交的材料

(一)带队教师个人工作总结(制式表格见附件);

(二)带队教师工作手册(末页须由带队教师本人签名,学院意见处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
材料(一)的电子版及材料(二)的纸质版,请于2026年12月15日前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处。

五、公费师范生、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带队教师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材料

(一)各实习小组实习期间具有代表性的原始照片,包括校门前合影(必报)、学生课堂教学、教育实践活动等,图片以照片内容命名(如"××学校合影""××教学课堂""××实践活动"等);

(二)实习学校评价表(制式表格见附件,只填写集中实习学校);

(三)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情况反馈表(制式表格见附件,提交盖章后的扫描件);

(四)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:1.优秀实习生登记表;2.教育实习调研报告;3.教学设计1份;4.我的实习故事(第二辑)(https://jysx.snnu.edu.cn/info/1004/11717.htm);5.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总结报告。

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6年12月15日前以带队教师为单位打包(不按实习点拆分)提交至师大网盘相关文件夹(具体单独通知)。

六、学院(部)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材料

(一)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;

(二)2023级优秀实习生汇总表(含公费师范生、"优师计划"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,格式为excel),同时提交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;

(三)教育研习相关材料(基础教育名师讲堂的图片、名师简介、授课内容等材料;优秀课例相关视频、图片等材料)。

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7年1月6日前以学院(部)为单位提交至师大网盘相关文件夹(具体单独通知)。

联系人:薛老师、赵老师;联系电话:85310329

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

2026年11月4日